人民網悉尼11月29日電 11月28日,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安樂死合法化正式開始生效,允許處於絕症末期等疾病的患者申請結束自己的生命。
新州的安樂死法案,又稱自願協助死亡法案,於2022年5月通過,使新州成為澳大利亞最后一個實施安樂死法律的州。
申請者必須符合一系列條件,包括患有晚期疾病、病情不斷惡化的絕症患者可在預計死亡日期前6個月內提出申請,患有神經退行性疾病(如運動神經元疾病)的患者則可在預計死亡日期前12個月內提出。申請者需年滿18歲,是澳大利亞公民、永久居民或在新州居住至少3年的居民。同時,他們還需滿足在新州居住至少12個月的要求,並具備做出自主決策的能力。
欲申請安樂死的患者需首先向接受安樂死培訓的醫生提出結束生命的請求,該請求需要在2天內獲得決策。新州規定兩名醫生參與審批流程,醫生有權基於良心原因拒絕該請求。一旦醫生接受,他們將監督整個自願協助死亡的過程。患者有權隨時停止或暫停自願協助死亡的流程,且家庭成員或朋友不能代表患者提出請求。所有參與的醫生必須完成專門的安樂死培訓,任何未經正式程序的勸導使用自願協助死亡或濫用相關藥物均被視為犯罪行為。
新州的安樂死法案與其他州的相似,但也存在一些差異。新州設定了5天的冷靜期,而其他州(除塔斯馬尼亞州外)的等待時間為9天。新州的患者可以選擇自行服用安樂死藥物或由醫護人員協助,而維多利亞州和南澳大利亞州的患者則必須親自服用,除非身體狀況不允許才可尋求醫護協助。在維州和南澳州,醫生不能主動提出將安樂死作為患者的一種選擇。
昆士蘭科技大學臨終學專家本·懷特指出,在其他州,有資質、有能力並且願意幫助實施安樂死的醫生數量一直是實施安樂死面臨的一個挑戰。這是否也會成為新州面臨的問題,還有待觀察。
目前,澳大利亞所有州和領地中,北領地和首都領地仍未合法化安樂死。(實習生 高海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