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悉尼5月7日電 據澳大利亞廣播公司5日報道,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新州)出台最新規定,如果拒載攜帶導盲犬的乘客,司機最高可能被處罰3300澳元。
新州政府2017年11月曾針對此類拒載行為出台了一項最高300澳元的罰款規定。該州交通政務次長瑪喬麗·奧尼爾表示,這項規定並沒有消除盲人乘客遭到的歧視。因收到殘疾人乘車被拒絕的投訴,州政府決定加大處罰力度。
報道稱,一名叫做杰西·阿姆斯特朗的盲人分享了自己在悉尼打車出行被拒絕的經歷。當她和導盲犬打算拼車出行或乘坐出租車時,司機常常拒絕搭載他們。
新州導盲犬協會的塔瑪拉·西蘭特表示,對導盲犬攜帶者及其動物的歧視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這導致了視障人士進一步被孤立。(實習生 陳思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