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日電 據新西蘭移民局(INZ)最新要求,從2024年6月17日起,所有向移民局提交的訪問、旅游簽証(Visitor Visa)申請証明文件必須用英文提供,此外英文翻譯件也必須經過特定機構和人員認証。
新西蘭移民局官網羅列出的需要翻譯成英文的文件。圖片來源於新西蘭移民局網站截圖。
據新西蘭“鄉音”網報道,此前,申請者提供非英語的証明文件可能需要移民局更長的時間來處理。如今,用英文提供申請文件后,移民局能更有效地處理申請。
新西蘭移民局官網列明,需要翻譯成英文的文件包括資金証明,航班行程(包括返程機票),工作証明,休假証明文件和護照以外的身份証明文件等。
另外,旅游簽証申請者還須提供醫療和警察証明的英文翻譯件。
以上英文翻譯件須經特定機構或人員的認証,這些機構和人員包括:信譽良好的私人或官方翻譯公司,以翻譯准確而聞名的社區成員,但不包括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或其移民顧問。
根據移民局的要求,沒有提供翻譯文件的申請可能會被拒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