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悉尼6月25日電 據澳媒綜合報道,澳大利亞政府25日確定了一項強制性行為准則,如果大型超市存在不公平對待供應商的行為,將面臨巨額罰款。
據澳大利亞廣播公司報道,這項《食品和雜貨行為准則》將適用於年收入50億及以上的超市。超市如果對供應商提出不合理要求或進行威脅,他們將被處以罰款,罰款金額為其不當行為所獲收益的三倍。如果無法確定收益,罰款可能高達1000萬澳元,或是年營業額的10%。
這些罰款需經法院批准,但消費者監管機構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認為存在違規行為,也可提前發出最高價值187800澳元的違規通知。
澳大利亞九號新聞台報道稱,根據改革,將會設立一個新的匿名投訴程序。如果供應商認為他們沒有受到公平對待,可以向競爭監管機構以及新的獨立仲裁員投訴。
國庫部長吉姆·查默斯當天表示,聯邦政府會盡快進行立法。“這一切都是為了確保我們的供應鏈更加公平,超市更具競爭力。”
澳大利亞連鎖超市科爾斯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公司很自豪能夠成為《食品和雜貨行為准則》的創始簽署方之一,並將致力於遵守該准則。(實習生 丁梓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