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10月17日電 據澳大利亞聯合通訊社17日報道,澳大利亞北領地議會通過一項有爭議的法律,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年僅10歲的兒童犯罪后可能面臨監禁。
北領地議會17日通過了對青少年司法法的三項修改,包括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以及對駕車撞門搶劫、網上吹噓炫耀自己犯罪行為等刑事規定作出修改。根據法律修正案,年滿10歲的兒童犯罪后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
北領地政府首席部長表示,聯邦政府早前提高了刑事責任年齡,但卻沒有措施來應對10歲和11歲兒童犯罪行為,新的立法將為北領地政府在兒童早期生活中進行干預創造更好的機會。
北領地議會16日就該法案進行辯論時,約100人聚集在外面抗議。抗議者表示“10歲的孩子仍然乳臭未干”,並質問“若是議員的孩子犯罪該怎麼辦”。(海外網 侯興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