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报告:澳持枪法效力减弱 全民持枪支总数反增
人民网悉尼10月5日电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最新研究显示,澳大利亚枪支法效力正日趋减弱。澳各州政府均迫于枪支持有者或持枪群体组织的压力,削弱了对于《国家枪支协议》的贯彻力度。
该项研究负责人、悉尼大学公共医疗学院副教授菲利普·阿尔佩斯表示,目前绝大部分州和领地允许一定年龄范围的儿童持枪,如新南威尔士州年满12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依法进行持枪射击活动。一些州政府对于半自动步枪的管制亦日趋放宽,而该类枪支在1996年的亚瑟港枪击惨案与美国各大枪击案中均有使用。此外,澳大部分州政府还放宽了对于购买枪支等待冷静期的规定。持枪法中规定在申请人递交购买枪支申请后的等待冷静期至少为28天,期间澳联邦警察须详细调查申请人的背景。目前各州和领地仅在持枪者首次购买枪支时对其实行上述28天的强制等待,自申请人二次购买后便取消了等待期的要求。
阿尔佩斯还表示,上述做法与《国家枪支协议》的规定相悖,不仅未能减缓国民储备军火武器的速度,反而鼓励了持枪者购买更多枪支。他说,尽管仍鲜为人知,但澳大利亚目前对于持枪法的贯彻现状确实允许民众拥有上百支枪械,且已有确切数据表明,澳民众的购枪趋势已与美国日趋相似。目前,尽管拥有枪支的家庭数量正在减少,但民众所持枪支总数却在增加。
研究报告称,在新州,持枪者安装消音器,雇主聘请非专业除害虫枪手、机构,为无执照枪手提供射击训练等事件屡见不鲜。新州甚至把打猎俱乐部会员身份当做持枪正当理由,允许超过12岁的孩童在成人监管下射击。维多利亚州允许手枪牌照持有者在获得牌照6个月内购买手枪,且并无子弹购买上限。以上行为皆有违《国家持枪协议》。
尽管如此,阿尔佩斯仍肯定了澳大利亚在持枪法管控下仍然十分安全。据悉,在澳持枪者须获牌照,每支枪械均须注册,且目前持有枪支仅是一项有条件的特权,而非公民权利。
据悉,澳大利亚《国家枪支协议》于1996年亚瑟港枪击惨案后出台。亚瑟港事件是澳大利亚历史上最严重的枪击案件,造成了35人死亡、23人受伤,在当时引发了澳大利亚社会对于非法枪支的强烈担忧。(实习生 樊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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